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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政策标准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0

 2023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


2023年,全省中医药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医药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锚定“走在前、开新局”,实施好中医药“十四五”发展规划,高质量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进一步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

一、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

1.抓好示范区建设“1+3”方案贯彻落实。围绕6个“必答题”和3个“特色卷”等改革任务确定年度重点工作,定期对完成情况进行通报。承办国家有关部委召开的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首个现场会。

2.针对示范区建设重点改革方向开展前瞻性、战略性政策研究,为深化改革提供政策支撑。加强与其他示范区建设省(市)的调研交流,充分学习借鉴优秀改革经验。

3.强化示范区建设督导评估。及时掌握建设工作进展,确保示范区建设成效。

4.实施好示范区“揭榜挂帅”改革项目。年底前开展改革项目中期评估。支持各有关市争创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

5.举办示范区建设经验总结推广活动。宣传展示我省改革成果,力争年底前推出1-2项在全国范围内有标杆示范引领效应的改革成果。

二、打造高质量中医药服务体系

6.强化中医药医疗高地建设。加快推进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建设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持续推进国家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支持山东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省立医院开展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加快推进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建设。加强15个国家中医优势专科项目建设。布局建设一批省级治未病中心和中医康复中心。

7.促进公立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定期通报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及高质量发展重点监测指标完成情况,强化中医医师配备,加快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提升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推进全省中医医院分级管理,督导三级中医医院等级评审问题持续整改,指导各市开展二级中医医院评审。加强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传染病科、发热门诊、急诊和老年病科建设,提升重症救治能力。

8.启动实施第三批齐鲁中医药优势专科集群建设工作。落实月调度、季通报制度,完善督导评估机制,深化16个专业28个中医药优势专科集群建设任务。深入实施“五个全科化”创新医疗服务模式。开展中医临床优势技术和适宜技术遴选,加大同质化推广力度。制定30个中医优势病种诊疗方案。推广10个以上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制定推广不少于5项中医药特色康复方案和技术规范。

9.完善中西医协同服务模式。在政府办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传染病医院和专科医院等推广“四有”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建立健全中西医结合制度,强化中医药科室建设,把建立中西医协同机制和多学科诊疗体系纳入医院章程,强化临床科室中医医师配备,推进中西医联合查房、会诊纳入医院管理制度。鼓励同级别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建立战略合作机制。遴选建设省级中西医协同旗舰试点医院。

10.落实健康中国中医药专项行动。加强山东省儿童青少年近视小儿推拿防控基地、脊柱侧弯中医药干预服务网络建设。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侧弯中医药干预试点工作,加强医疗机构小儿推拿技术推广培训,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开展老年人健康促进活动。

11.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推进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标准化建设,“两专科一中心”建设实现全覆盖。开展中医药特色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制定建设标准并印发实施方案,年底前,遴选不少于400个村卫生室、20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乡村医生中医药适宜技术轮训。积极争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全面铺开“智慧共享中药房”建设,提高中药房自动化、智慧化水平,推动中医药诊治、处方、煎制、配送、监管全流程提档升级。

12.强化中西医协同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落实新阶段“乙类乙管”常态化疫情中医医疗救治措施,保持全省疫情防控“331”中西医协同机制平战转换状态。开展冬春季流感和中医药疫情防治工作。

13.提升中医药监督执法能力。组建中医药监督执法专家智库,评选办案能手和典型案例。开展中医药监督知识与技能培训。

三、深化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14.实施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项目建设。持续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开展传承创新中心平台建设,梳理优势病种中医特色理论学术思想体系。

15.深化省自然基金中医药联合基金项目改革。围绕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基础研究重点领域,以“提质扩容”为原则,持续做好山东省自然基金中医药联合基金项目指南编制及新一轮协议签订工作。

16.推动齐鲁扁鹊脉诊联盟建设。围绕中医脉学文化传播、名医打造、师承教育、学术研究,持续打造齐鲁扁鹊脉诊品牌,进一步扩大联盟影响力。

17.促进中医药特色疗法项目走深走实。启动中医药特色疗法推广基地试点和技术推广室建设,初步形成“1+16+N”推广应用体系。

18.举办全省首届岐黄学者论坛。发挥学术引领作用,实现“内引”“外联”有效融合,促进岐黄之学薪火相传。

四、建设高质量中医药人才队伍

19.推进中医药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遴选山东省名老中医(药)专家15名、山东省名中医(药)专家120名、山东省基层名中医(药)专家150名。实施高层次人才培育项目,遴选培育我省中医药学术领军人物4名、中医药学科带头人30名。大力推进西医学习中医,组织实施好全国第二批西医学习中医优秀人才研修项目,培养一批中西医结合高层次人才。

20.夯实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启动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培训行动计划。持续做好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及考核工作。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赋能中医馆骨干人才培养。

21.加强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涵建设。对照国家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工作指南和评估标准,强化院级督导,加强临床技能规范化建设,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

22.强化中医经典理论学习。组织中医类专业医学生开展经典能力大赛。做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培养考核工作,探索建立以中医经典理论考试为主的结业考核评价制度。

五、培育中医药产业发展优势

23.持续推动医养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总结评估《山东省医养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2年)》取得的成效,固化创新经验,推广典型模式。出台《山东省医养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23-2027年)》,召开省医养健康产业专班会议,优化产业布局,培育培强产业集群、园区和龙头企业,强化科技赋能,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塑成医养健康产业新动能新优势。

24.规范齐鲁道地药材发展。发布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山东普查工作成果,推动普查成果转化和利用。开展珍稀濒危中药资源规模化繁育,推动优质道地药材资源恢复。扩大道地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规模,遴选道地药材生态种植基地。出台“鲁十味”品牌管理办法,打造“齐鲁道地药材”品牌。

25.促进中药工业优化升级。培育中医药产业集群,培强中医药龙头企业和骨干企业。组织开展中医药产业推介交流活动。

26.推动中医药跨界融合。持续开展百味千膳进万家活动,举办药膳大赛,出台药膳指南,遴选齐鲁药膳街区(园区)、社区药膳食堂、以药膳为特色的康养文旅基地。出台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服务规范,开展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星级评定。探索中医医疗机构、中医医师与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合作新模式。发展以中医药产品体验和文化传播为主题的康养旅游。

六、弘扬传播中医药传统文化

27.加强中医药文化研究保护。建设省级中医药古籍信息化平台,开展中医药古籍调查登记和数字扫描,推进《中华医藏》相关项目编纂,开展中医药经典普及。组织开展齐鲁中医药文化研究暨优秀成果评选活动。

28.努力打造齐鲁中医药文化品牌和名片。高质量举办第三届尼山世界中医药论坛。继续举办儒医论坛、泗滨砭石文化论坛、“泰山论灸”和扁鹊故里文化活动,扩大“三张名片”影响力。鼓励各地利用名人名医等资源举办中医药文化论坛、文化节等活动。

29.大力推进中医药机构文化宣传教育能力建设。加强中医药机构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场所、队伍、平台建设,推进基层中医馆、国医堂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建设。新评选一批省级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专家。

30.加强各层次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管理和服务能力建设,推进开放服务常态化,集中开展“中医药文化服务月”活动。支持有条件的机构参评国家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推进山东省中医药文化传播网络平台建设。

31.积极开展中医药文化传播活动。常态化开展文化科普巡讲活动,持续举办“中医中药中国行”主题活动、“鹊说”系列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传播活动。开展全省中医药文化科普作品评选活动。

32.扎实推进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扩大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试点学校建设范围,新建一批省级试点学校,支持各级开展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试点学校评选。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展中医药文化选修课。

七、完善中医药发展支撑保障

33.进一步推进《中医药法》《山东省中医药条例》贯彻落实。指导各地深入开展一法一条例宣传和培训,推动宣传培训向基层延伸,向非中医药卫生健康工作人员拓展。筹建山东省中医药文化发展专家委员会。

34.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巩固扩大中医优势病种收付费方式改革成效,探索更加符合中医药规律的医保支付方式。及时总结提炼中医日间诊疗中心医保支付试点经验做法,加大推广力度,深入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

35.加强中医药资金管理使用。开展2022年度中央转移支付中医药资金绩效评价、专项审计,做好2023年中央转移支付中医药资金预算分配工作。

36.做好中医药调查研究工作。继续组织开展全省中医药调研,扩面提质,凝聚多方智慧,助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


来源: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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